我观察了很多的画家,这些画家们勤勤恳恳,一心一意的画了一辈子画。到头来也不过画出了一些变形的东西而已,自认为这就是艺术的最高顶点,称,形不似,神似,<书法家也是如此>。是达到了一种破法的境界了。

但是在艺术界,什么是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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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实,一下子是很难有人说得清楚的。

可是我认为,在艺术界<抛弃一切外在因素>,美就是法,<共识美>既然美就是法,美前边加了一个破字,不就是把美破掉了吗?

破了的美还有什么美可言。如果只是追求变形而忽视了艺术中所含有的美的内涵基因,那么,任何变形的艺术表现现象只能与真正的艺术表现现象擦肩而过了,从此走上了一条南辕北辙的相反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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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个世界上,有着很多很多的误导在迷惑着人们的视觉与感觉。

变形其实应该归纳在有形的范畴里边,毕竟变形还有着形的存在。

这个世界作为物体的存在来说,只有两个概念<有形,无形>。

这个世界作为人对物体的感觉来说只存在两个状态<形态,意态>。

这个世界作为人对外界的联系作用只有两个<眼睛,心灵>。

这个世界作为艺术表现状态来说也只有两个<自我个人审美意识,外界公众审美共识>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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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的表现现象如果在追求共识美的前提下,适当地做一些夸张和变形也是可以的。就象做文章和写小说,但是千万不能离谱,这个谱就是共识美。

共识美的概念没有对错,无形用任何理由来加以说明。美就是美,所以,画画是不可能出现画错的<意态>。

在意态世界,画错的最后结果是不美的表现<共识不美>。

如果说在共识美的现象出现以后,那么,你的个人审美意识也就得到了大家的承认,你的画也就成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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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却不一样了,如果你把字写得很美,结果你把字写错了。那么,这个很美的字就得归纳到画的范畴里去了,他与书法这个概念无关了。

所谓书法这个概念之含义,是你在一个共识的基础上,展示你对这个共识之下的审美意识。

而画画却相反,画画是要求你的审美意识去符合人们的审美共识。

书法是理性和感性的结合体。画画是感性和理性的结合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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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―――共识,<形,理性>―――表现你在这个共识下的审美意识。<意,感性>

画画―――个人审美意识<意,感性>―――表现一个物体,达到共性审美意识的吻合<意,感性>。

化化―――个人审美意识<意,感性>―――吻合共性审美意识<意,感性>无须借助具体物体的展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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画者,化也。

绘画者,会化也。

在符合共识美的原则下,<自然美>变形胜有形,无形胜变形。

有形的美是外在的美,变形的美是对有形的美加以深化,展示自我对有形的美,有着不同认识以达到共识美的吻合。

无形的美,无须任何物体形象就能展示自我个人的审美意识,而且还能达到与大众审美意识吻合的一种存在现象。

. 混沌辟地开天,

化象万万千千,

小处各自为政,

大道是美自然